关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等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等若干问题的通知
局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秦皇岛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就全市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遵守八小时工作制。在工作日非经履行批准手续不得迟到、早退。
二、在工作时间非经本机关、本单位统一组织,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值班电话要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值班人员要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夜间值班地点不得空岗。
四、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学教办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问责。
各单位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纪律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