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  树行业新风   打造诚信交通  让人民满意在交通!

…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You are here: Home » 党务公开信息网 » 制度建设 » 中共秦皇岛市交通局委员会秦皇岛市交通局服务承诺制

中共秦皇岛市交通局委员会秦皇岛市交通局服务承诺制

 

 

为了加强全市交通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交通形象,特制定全系统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事项和工作标准

(一)道路运输管理:

1、对道路运输业户的立项申请,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经营范围及开业、歇业申请,有权审批的,在5个工作日内批准,并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

3、对符合规定条件,新增、更新、过户车辆的申请,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核发《道路运输证》。

4、对职业培训,考试合格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从业资格证》。

5、整顿、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和其它违法经营行为。

6、认真查处群众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投诉、举报,查实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举报作证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二)公路规费征收: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下列时间内办结:

1)正常缴纳养路费3分钟;

2)新增或过户车辆缴纳养路费,10分钟;

3)车辆申请报停,启封手续5分钟;

4)办理养路费包缴手续,10分钟;

2、实行手机短信提示,推行三不下班延时预约服务制度。

3、暂扣车辆或证照,车主补费后,立即放行车辆、归还证照。

(三)港航管理:

1、对符合条件的船舶,自收到检验申请次日起3日内给予答复;检验完毕次日起7日内签发《船舶检验证书》。

2、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审核5个工作日;审批10个工作日。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许可15个工作日;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许可10个工作日;港口经营许可30个工作日;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30个工作日。

3、经营资质年度审验: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30个工作日;旅游船艇15个工作日;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30个工作日;港口保安符合证书60个工作日。

4、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审批在收到作业申报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

5、运输船舶运政检查无特殊情况1小时内检查完毕。

(四)公路管理:

1、对公路的特殊占用、利用,架设、埋设管线、电缆,增设平交道口,设置标志、标牌,砍伐行道树,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等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公路路政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路政案件举报后,及时赶到现场。

3、对列养县级以上公路,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4、保证国省干线公路常年基本无坑槽,发现坑槽在48小时内修复。

(五)通行费征收:

1、一般单车收费时间不超过20秒。

2、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办理月票的,每车不超过20分钟。

3、收费站在明显位置公示收费单位、审批机关、收费标准、收费用途、收费年限、监督电话等。

4、收费站设立服务亭,备有相应修理工具及开水、急救药品、地图等。

5、收费站站区内各种指示牌规范、明晰,信号设备运行正常。

6、收费员着装整齐、三证齐全(收费证、工作证、上岗证),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

(六)长途客运:

1、汽车站售票差错率低于0.05%,旅客购票排队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可提前3天预订客票。

2、运行线路、票价、时刻表调整后,当天进行公告。

3、客车正运率达到99.9%以上,正点率达到98%以上,旅客正运率达到99.5%以上。

4、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根据旅客需要就近上下车。

5、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旅客意见处理率达到100%以上。

(七)地方铁路:

1、市区主要道口早晨、中午市民上、下班高峰期间不关闭。

2、其余时间确需关闭道口时,每次不超过20分钟。

(八)公路建设:

1、按计划完成年度公路建设任务目标。

2、对建设工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优选施工队伍。

3、实行三级质量管理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国省干线公路工程质量全部实现优良。

4、加快县乡公路建设,增加路网密度,提高通达深度,逐步改善农村公路交通条件。

(九)综合管理:

1、交通部门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在辖区内同一条国省干线公路上,同一时间内,只有一组交通执法人员上路稽查,杜绝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2、依法受理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申请,收到听证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并在7日前通知当事人;自行政复议受理之日起,一般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特殊情况经批复延期不超过30日。

3、认真受理群众对交通执法、收费、服务质量的投诉和举报,查实处理后3日内反馈当事人。

4、执法收费人员无吃、拿、卡、要、报等违纪现象。

二、奖惩办法

1、对履行承诺赢得社会公认、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评为全局每月10件好事,给予通报表彰;表现突出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给予记功奖励。

2、对违反服务承诺规定的,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进行公示,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该单位及主要领导、责任人员的年度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并进行调整,将责任人员调离原岗位,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社会服务承诺的实施和监督,确保服务承诺制度落到实处,市局成立交通系统社会服务承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它局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党办室、人劳科、工会、组织科、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局监察室(民评办)负责受理社会群众对服务承诺的投诉、举报及相关工作。监督电话:3230000

Created by 123
Last modified 2008-08-06 05:43 PM
组织机构
活动方案
领导讲话
整改措施
活动动态
 
政策措施
组织建设
廉政建设
制度建设
领导讲话
精神文明建设
 
 
海港区交通局
山海关区交通局
北戴河区交通局
开发区交通局
抚宁县交通局
昌黎县交通局
卢龙县交通局
青龙县交通局
 
 
《中国交通报》征订
 
Personal tools

Copyright 2002 hebe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省·秦皇岛市交通局网络管理中心制作

秦皇岛市交通局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21526号